政法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通知
教务字[2006]30号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监考和下学期学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2007年1月10日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和下学期学生毕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学期考试及结束工作
1、 做好期末考试的思想动员工作。
各班班主任必须在考试前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强调考试纪律,教育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坚决杜绝考试舞弊现象。
2、 做好考试的监考工作。
所有参加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的教职员工,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⑴ 认真查看学校考试安排表,准确掌握自己的监考时间、地点、考试课程和考试学院,决不允许有任何差错和遗漏。
⑵ 掌握试卷领取地点和交卷地点,严格按照教务处通知精神:校本部公共课考试时,第五教学楼的监考人员于考前15分钟在第五教学楼的一楼值班室领取试卷,第九教学楼的监考人员于考前15分钟在第九教学楼102教室领取试卷,考后应将试卷送到各开课学院教务科进行密封。医学校区的公共课考试时,监考人员应在考前15分钟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领取试卷,考后应将试卷送到各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进行密封。
⑶ 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按时参加监考,维持好考场秩序,做好考前清场,核对考试学生身份,避免学生舞弊,特别防止手机舞弊。
⑷ 发现学生舞弊,立即停止该学生答卷,在该生试卷上表明“舞弊”,收缴并保全舞弊证据,填写《井冈山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认定表》,责成舞弊学生在认定表上签字,舞弊学生若拒绝签字,监考教师应立即报告巡考人员,交学院处理。
⑸ 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试卷份数,按学号顺序将试卷排列整齐,用试卷封面按要求装订,并在试卷封面上填写所有内容,若有舞弊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学生姓名、学号,并及时将装订好的试卷交开课学院教务科。
⑹考场若有专升本学生,必须提醒学生在试卷上注明“专升本”,以便阅卷教师进行成绩登入。
⑺ 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已经由学校安排到不同学院担任监考工作,请大家到学院教务科查询所担任监考的学院,并到所在学院领取监考安排表。
3、 做好期末考前封卷、考后阅卷和成绩上交工作
各教研室必须组织好任课教师做好考前试卷的封卷工作,做到按份装订,按考试人数封足试卷,贴好试卷封条,做到集中堆放,专人管理。不得出现漏封和重封现象。
学生考试结束后,各教研室立即组织教师进行阅卷工作,必须在考后三天将学生成绩和不及格学生名单录入到学校教学管理系统的学生成绩库,将试卷、纸质成绩3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班级;一份由学院教务科存档)和不及格学生名单一份交教务科,并履行签字手续。
教师阅卷必须做到公正、公平,不打人情分,不搞打击报复。对专升本学生的成绩计算,若学生平时不参加上课,本学期以试卷分为学生最终成绩(下学期未参加上课平时成绩记0分)并在纸质成绩单上加上该生姓名、学号,注意不得遗漏。
未交清学费(未注册)的学生成绩照常输入,教务处将根据计财处未交学费名单自动拦截,不予显示,不给学分。各班主任必须督促未交清学费的学生尽快交清学费。
考试结束后教师的试卷分析报告除装入试卷册外,另一份由各教研室统一收齐,归入教研室档案合。考试卷由教研室于放假前(1月30日前)移交到学院资料室进行封存保管。
二、 下学期学生毕业工作
1、 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
2007年3月12日我院法学专业学生将进行专业实习,分配到实习基地的实习学生在校进行一周的准备工作,3月8日上午9:00在1-204召开2007年法学专业实习动员大会,推选各实习基地实习小组长,会议结束后各小组长到教务科开具介绍信,3月9日-10日各小组派出一名学生到实习基地先行联系。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可直接到实习单位报到,于寒假前以班为单位院教务科领取介绍信和实习鉴定表。
2、 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2007届毕业学生的论文指导工作采用了新的表格,各论文指导教师必须认真琢磨所有表格内容,并熟悉各种表格的填写方法,并要求学生按学校新要求,完成8000字的论文写作和2000字的外文资料译文,外文资料译文由指导教师向学生提供一段专业外文资料,知道学生进行翻译。所有毕业学生必须在寒假前完成开题报告、论文提纲。2007年4月底务必完成初稿,5月底完成正稿,并将正稿的的电子稿发送到政法学院邮箱,由教务科收集归档,无电子稿的学生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3、 毕业学生的成绩审核
2007届毕业学生的成绩审核必须在4月底结束,各班主任必须在寒假前提醒学生上网查询个人成绩,凡历年来尚有不及格课程未重修和补考的,务必于寒假前到教务科核对并登记备案。学院将按照登记情况安排一次毕业课程补考。
4、 下学期毕业班工作时间安排表
5月11日—15日 专业课毕业补考
6月11日—15日 公共科目补考
6月14日下午 本科学生学位英语考试
6月16日—20日 毕业论文答辩
6月18日—22日 毕业最终审核
6月18日—22日 学士学位审核
7月2日—5日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7月6日 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各班主任必须要求学生密切注意以上时间安排,并通知到每个学生,若不遵守以上工作安排而影响到毕业或学位授予,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三、 其它教学工作
1、 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已经张贴,请各任课教师认真核对,如有差错和遗漏,必须及时与教务科联系。若需调整,任课教师可直接到学校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2、下学期开学教职工按校历安排3月5日上班,学生6-7日报到3月8日开始上课。3月7日上午9:00本院在1-204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
特此通知
政法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007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