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教学管理细则 作者: 来源: 发稿日期:2007-6-23 17:16:39 点击次数:
为保证和提高我院教学质量,使我院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性、制度化,并具有可操作性,特制定本细则。
1.各系部主任应根据本部门发展,制定本学年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计划,并督促落实。
2.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各教研室主任召开教研室集体备课会。集体备课会内容:教研室主任须在集体备课会上介绍本学期教学安排及对授课内容的安排。根据本课程教学大纲,共同研讨并确定各章节讲授重点、难点,授课时间安排及教学参考文献。教研室主任或教授们示范介绍该章重点、难点的授课方法。做好备课会的记录和记录的存档工作。
3.在每个学期初(即:第一周内)各系部召开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会议,研讨并通过该学期工作计划和与教学相关问题;各教研室主任召开全教研室教师及实验人员会议,组织教师制定该学期工作计划和教研活动安排计划;编写该学期授课计划及教学进度表。
4.每月至少一次教研活动。内容:包括教学时间安排、教学计划改革、教学内容商讨、学术研讨、论文报告会、读书报告会等
5.教研室主任定期(每学期至少2次)对本教研室教师(2-3名)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应有相关记录,并及时在教研室会议进行反馈。督促教师及时改进。
6.在每学期开学的第3-4周内及该学期课程结束时学院分别组织召开教学工作的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该学期教学情况,反映较普遍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7.各教研室主任根据现有师资状况,制定教师培养计划,实行青年教师导师负责制,副教授以上教师可以作为青年教师的导师,要求具体安排导师接口青年教师人员。
8.新教师须经过一学期的听课,带实验课的训练后,才获得上理论课的资格。第一次上理论课前,须通过教研室组织的预讲,预讲合格后方允许承担理论课教学。
9.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开设的实验,要求所有授课老师,教辅人员在实验课前一周,必须预做实验。新实验的开设要求申报,并进行预实验论证合格后方能开设。
10.每位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为教学事
11. 各系部、教务科、各教研室要按质按量按时上交教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教学工作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做到有事先请假。
12.根据教学内容,由教研室组织各章节主讲教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参与命题。教研室主任根据老师们提供的试题,选用重新组成一份试卷(及备用试卷),如疑泄密,改用备用试卷。
13.严把考风考纪关,监考期间,该考场考生舞弊由巡考人员发现,该考场监考人员视为不作为行为。
14.每学期期末考试后,由教研室主任组织集体评卷工作,规定教师在指定地点评阅试卷,试卷不能带离评卷场所。
15.根据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要求,各系部、教务科、各教研室做好相关教学资料的存档工作。
16.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准确、及时、规范,并有专人管理。
医学院
200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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