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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实验室基本情况
心理实验室是于2001年成立,属学校正式建制的,由校与院两级共管的教学与科研实体。 其前身是1998年原吉安师专正式建制的教学与科研实体,当时的主要任务是:(1)为全校公共心理学教学提供实验设备与技术指导;(2)为《心理实验基础与心理测量》等选修课提供服务;(3)为心理咨询及学生心理协会的相关活动提供服务。
目前主要任务有:(1)承担学院心理学专业实验教学任务,特别是《实验心理学》教学任务;(2)为全校公共《心理学》教学与教育学院《心理科学研究方法》教学提供实验设备与技术指导;(3)为《实验心理学》、《心理测量学》等选修课提供服务;(4)为心理咨询及学生心理协会的相关活动提供服务;(5)为全校师生特别是教育学院师生的教育科学研究尽可能提供心理实验设备与技术指导。
教育学院基础教学实验室有两个实验室,即心理实验室(一)、心理实验室(二),位于理化实验大楼六楼,即3-608、609,面积各约为50平方米;另外,有实验准备室兼办公室一间,即3-607,面积约23.5平方米。
目前实验室现有单价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总值为293205.32元,其中,2001年以前(主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购进仪器94790.32,2003学年购进仪器97760元;2004年采购的仪器设备约为100655元.另外还有两批价值约10万元的仪器设备正在招标采购过程中。
心理实验室有两位实验教学工作人员、一位仪器保管员(兼)。实验室主任由学校按规定任命或聘任,有高级技术职务,并能认真贯彻<<规程>>第35条所规定的6项主要职责。
心理实验室能够按照学院教学计划和指示承担有关教学任务,且教学任务基本完成,实验开出率达100%。
心理实验教学突出本科与专科的区别,表现在:1、专科心理实验项目为18个,本科心理实验项目为36个(见附录:已开设实验项目清单);2、专科没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本科含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3、专科要求撰写6-8个实验报告;本科要求撰写12-14个实验报告;4、专科没有实验操作考试,本科有实验操作考试。
心理实验室有心理实验教学大纲。心理实验教学大纲制定的依据主要有:原国家教委关于心理学专业实验教学方案、兄弟师范院校心理学专业实验教学经验、院实际状况特别是现有仪器状况,心理实验室制定的实验教学大纲科学性、专业性强。心理实验教学有实验教材, 实验教材为全国著名实验心理学教材,是由著名心理学专家杨治良编著、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实验心理学》。目前,心理实验室在原有教材基础上为2003级本科生制定了心理实验纲要(讲义),非常有利于学生实验操作。
心理实验室每个实验项目管理规范,记载有实验名称,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时间以及使用情况等.
心理实验室很抓制度管理,目前心理实验室的管理制度有:教育学院学生心理实验守则;教育学院心理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教育学院心理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教育学院心理实验室关于面向师生开放的管理规定;教育学院心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学院SEP心理实验学院统管理办法;教育学院实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教育学院基础教学实验室问责制;教育学院基础教学实验室办事规程;教育学院基础教学实验室承诺制度;教育学院心理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其中,与学生实验密切相关的制度已经公布并张贴。
教学大纲
一、心理实验教学目的
心理实验是培养心理学专业学生基本实验设计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专业基础课程,是实验心理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心理学的学习和教学中具有重要意义。
心理实验教学目的主要有: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有关心理问题的基本实验研究及其这些实验中自变量、因变量、无关变量的标识与控制;了解并掌握心理实验研究的常规仪器及其性能、使用方法;培养学生基本实验设计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培养学生科学思维方式和严谨、求真、求实的科学态度和精神,提倡探究性学习。
二、教学基本要求
在实验操作前,学生必须认真预习有关实验教材或讲义,对实验目的、仪器、程序、数据的收集与统计分析有所了解;教师应做好预备实验并结合实验心理学理论,就背景知识进行简要说明与讲解。
本大纲开设实验的时间和顺序安排,应和理论部分教学相适应,一般在讲完理论后进行,演示性实验可在实验心理学教学过程中进行。
实验以分组与项目轮换的方法进行,具体操作应结合班级人数与实验仪器套数进行,教师应在逐步改进和增添仪器设备的同时,努力改进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质量。
三、实验选题
本课程实验课题主要选自杨治良主编的《基础实验心理学》和李寿欣、李传银主编的《心理实验的操作与演示》,主要包括:心理实验设计的有关实验;反应时间实验;心理物理法实验;感觉与知觉实验;记忆实验;注意实验;情绪实验;动作技能学习实验。
四、课时、先行课与考试方式
1、课时:心理实验操作教学总学时为36学时,其中心理实验操作34学时,平均每个实验项目为1学时,考核2学时。
2、先行课:普通心理学、心理统计学
3、考核方式:结合考勤、实验操作与报告、实验操作抽考等,综合考核实验成绩
五、参考书目
杨治良主编:基础实验心理学,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规章制度
教学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教学仪器的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我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特制订以下心理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
1、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我学院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与科研的需要,由实验室主任提出计划,报学院主任审批后,交院教务科等有关部门审核。
2、仪器设备入库前,由学院主任、实验室主任、保管人员等同志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应进行财产登记。
3、仪器设备入库后,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均不能借出或调换仪器设备。
4、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切实作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防尘、防潮等安全与日常维护工作。
5、教学仪器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者,应出示有关单位证明和学院批准书,并办理借用协议书,方可外借。归还时,如有损坏,应按学院规定赔偿。
6、在上实验操作课时,实验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不能随意搬动、拆散仪器,随意搬动、拆散仪器并造成损坏者,应按照有关规定赔偿,并受到一定处分。
7、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一旦发现仪器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和学院领导,实验室主任根据有关规定上报学院。
8、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时作好仪器设备的报损与报废工作。
心理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1、除学院领导安排的实验教学外,凡进入本室开展活动(包括公共心理学需开展实验教学活动)必须事先申请或登记。
2、凡进入本实验室从事教学与科研活动的师生及其他人员,应树立严格、严肃、严谨的科学态度,服从管理,不得有任何妨碍工作或干扰他人实验的举止行为。
3、使用本室设备进行测试与实验,必须事先对有关设备及实验册有相当的知识,否则不能上机。
4、凡属有偿服务项目,实行先交费用后上机。
5、使用中发现设备异常应报告指导教师或技术人员,不得擅自搬弄。
6、设备用毕应设专管员验收,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
7、注意安全,实验室内严禁烟火。
8、注意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随意吃食、弃物。
心理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仪器档案管理
1、凡是有关心理实验室的仪器申报计划、仪器建设计划、固定资产帐目表、仪器说明等,均应建立档案,由实验室主任保管,列入移交。
2、做好财产管理工作,按照学院统一编号顺序建立固定资产帐目表,以及低值耐用品帐目,作到帐、物、卡相符,帐、帐相符。
3、仪器单价在200元以上的应建立仪器档案和保存其使用说明书。仪器使用后,及时在仪器档案上作记录。
4、学生教学实验使用仪器,仪器档案可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或由教师填写。日常维护与检修仪器,档案由实验员填写。
5、实验员定期对所管仪器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档案。
二、教学档案管理
1、教学档案包括教学任务书、实验教材与指导书、实验教学计划与考试大纲、实验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学总结、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实验教学师资情况、学生分组情况、学生考核成绩等等。
2、教学档案由学院主任审核,由实验室主任和学院保管。
3、教学任务书、实验教学计划与考试大纲、实验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学师资情况等,由有关人员制订或填写,均按照学院统一格式编写或填写。
4、实验教材或指导书要求:油印、铅印、胶印均可,字、图、清楚。
三、实验队伍与工作记录档案管理
1、实验队伍档案包括实验工作人员个人档案、实验人员各种统计表、岗位职责、人员考核、人员培训。
2、实验室各类工作人员应按学院要求,根据本实验室实际情况,对工作情况作简要记录。工作记录作为档案保存。保存期5年。
四、实验室建设规划档案管理
1、实验室建设规划档案包括实验室发展规划、实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方面的档案。
2、实验室发展规划与实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应根据本科办学需要、实验教学需要、学院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
3、实验室建设规划档案由实验室保管,保存期5年。
五、实验室制度档案管理
1、实验室制度主要包括暂行工作条例、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职责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学生实验管理规定(学生进行实验方面的专门制度)、面向师生开放的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2、实验室制度一般由实验室主任制订,学院主任审核,实验室保管;实验室应有打印文档与电子文档各一份。
3、与师生教学实验密切相关的制度可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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