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需招聘一批幼儿园保健员,具体工作内容。条件求要求.待遇如下:
2008年应届卫生院校医疗、护理专业大专毕业生,女性,学习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志于幼儿保健职业。
岗位职责:
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调理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向全院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会使用营养分析软件,会做课题及保健档案。
待遇:试用期三个月,工资940元,期满合格调为1040元,取得执业资格注册后调为1140元,幼儿园提供住宿,否则每月给予住房补贴200-300元。试用期满由院部根据工作表现评定资金,免费工作餐,单位交外劳力综合保险金。如上海调高最低工资,也将增加相应工资,常白班,每周工作5天,享受寒暑假。
未考取执业证书者可以在上海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用工性质:
保健员都是到公立幼儿园工作,系签订劳动合同的非正式编制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有意应聘的同学可将简历,学习成绩单寄给陈树田先生,人在上海者可直接联系,将会及时通知参加面试。
地址:上海市博兴路760弄11号601室,邮政编码200129
电话021-68512658 13386121609 邮箱chenshutian1950@sim
江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驻上海劳务管理处
2008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