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江西省教改立项课题管理规定,省级教改立项课题每年受理两次结题要求,我校将结题时间定在每年的六月份和十二月份。请本次需结题的老师于六月二十七日前将结题材料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科,过期不予受理。
化学化工学院
200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