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学校决定在非毕业班学生中评选优秀特困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家境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必须是符合特困生界定标准并已建立特困生
档案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及现行表现良好,注重个人品德修养,集体荣誉感强。
2、学习刻苦认真,体育成绩及格以上,未受任何处分,获二等奖学金(含二等)
一次以上的特困生。
3、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与助人。
4、生活节俭,积极进取,自立自强,积极申请参加勤工助学。
三、表彰名额和奖励金额
1、表彰名额:每班限报一个(我院有10个名额,25个非毕业班级参加评选)。
2、奖励金额:每人奖金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推荐,学院审查,学工处审批并公示后报学校
审定。凡申请评选为优秀特困生的学生需填写《优秀特困生报批表》(表格可在学工处网页的表格下载栏中第4页下载)一式二份,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请于5月29日前交至学生科逾期弃权。
工学院学生科
2007年5月27日
补充说明:表格中近一学年成绩,请填上下学期(具体成绩平均分)